【本報訊】根據第20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敬老金金額由2016年起調升至每年澳門幣8,000元。
特區政府為體現對長者的關懷,弘揚敬老美德,向合資格的長者發放敬老金。
在澳門地區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可於本年10月按既定方式自動獲發敬老金,無需辦理生存證明。
在澳門地區以外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倘於本年8月31日或之前辦理生存證明,可於本年10月獲發敬老金;倘於上述日期之後辦理生存證明,則於稍後時間獲發款項。
而對於新申請敬老金的長者,倘於本年8月31日或之前提出申請並符合資格,可於本年10月份獲發敬老金;而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提出申請並符合資格,則於稍後時間獲發款項。
截至5月底,合資格領取2016年敬老金的長者約有71,000人,預計涉及發放金額約澳門幣5億6千8百萬元。
如欲查詢生存證明資料,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或致電敬老金查詢專線2836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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