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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草簽CEPA主體文本

推動兩地投資環境的進一步開放和優化

2016年7月15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澳門與香港政府政府代表於715日草簽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稱《港澳CEPA》)主體文本。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草簽標誌著兩地在充分發揮自由港等優勢的同時,更注意創新思維,推動兩地投資環境的進一步開放和優化,積極而有序地推進兩地的經貿服務合作。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對此予以肯定,期望帶動兩地之間的經濟融合和發展,共同提升競爭力。雙方均表示爭取在年底前正式簽署《港澳CEPA》。

第九次港澳合作高層會議於當日上午十一時半在世貿中心蓮花廳舉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陸潔嬋、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高展鴻,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香港特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常任秘書長張琼瑤以及兩地相關部門代表出席了會議。

兩地成立“促進港澳經濟合作小組”

會上,港澳雙方同意成立“促進港澳經濟合作小組”,以推動港澳兩地在經濟層面的深化合作,包括貿易、旅遊、物流服務和促進外來直接投資等。該小組是港澳合作聯絡機制下的第一個合作小組,將有利於兩地更快捷及更及時地就相關的經濟事務進行溝通和合作。

《港澳CEPA》是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原則和規定而締結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協定,以進一步加強港澳兩地的經濟融合及商貿發展,促進港澳兩特區的貨物、服務及資金流動,增強兩地的綜合競爭力為目的。

《港澳CEPA》主體文本內容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促進及投資便利化和知識產權等。基於港澳兩地均為自由港,對進口貨物實施零關稅,故雙方承諾對進口自另一方的貨物實施零關稅,減少非關稅壁壘,不對對方採取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並將在此基礎上加強通關便利化的措施,進一步促進港澳之間的貨物貿易,加強雙方海關部門的合作。在服務貿易方面,具體開放服務業清單仍有待雙方進一步商訂,雙方尋求達至服務貿易的高度開放,致力在廣泛的服務界別作出實質和超越雙方在世貿組織的現行承諾。《港澳CEPA》並不涉及兩地人員流動(如就學、工作等)的安排。

另外,雙方還就港珠澳大橋、青年合作等議題進行討論。在深化青年合作上,除透過現有機制進一步做好支持青年創業就業的活動外,還會發揮澳門的中葡平台作用,致力推動港澳青年透過體育或特色活動加強對外交流。而港珠澳大橋的建設意義重大,對港澳乃至粵港澳在經濟民生的進一步融合和交流提供有更有利條件。雙方共識繼續加大力度推進建設工程,加緊討論落實各項跨界通行政策的合作及如何在大橋建成後進一步促進兩地社會民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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