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月行政公職局就修訂《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開始第一階段諮詢,青公會對是次諮詢非常關注,並舉辦意見收集會向會員收集意見。
其中就近日有關公務員關心陪診制度事宜,青公會認為《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及第一百零八條同屬一章節,應從整體上理解立法者原意。
按照現行通則相關條文及行政公職局於二零一四年就相關事宜所發出的指示性公函,其中規定僅在遵醫囑接受治療或求診後覆診的情況下,無須補償陪診之缺勤時段,然而,若工作人員因陪同親屬自行求診則需補償缺勤時段。
青公會認為此處理方案可再商榷,鑒於現行通則第一百零八條第四款規定工作人員自行求診需為缺勤時段作補償,因此,在制度上欠缺靈活性,長遠而言亦打擊公務員士氣。建議第一百零八條第四款的規定並不適用於第九十七條第二款所提及的人,即不視為缺勤且無須補償陪診之缺勤時段,再者,為了滿足並考慮到工作人員照顧患病親屬的需求,建議該規定亦擴大範圍使工作人員得因陪同親屬自行求診、接受門診治療而缺勤。
青公會在審視《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時,發現該制度已沿用一段長時間,其中有部分規定已將近三十年沒有改動,反觀葡萄牙相關法規第一百三十四條,相關事宜細分為自行求診、門診治療或補充性的診斷檢查,上述三種方式均視為合理缺勤,故建議參照葡萄牙相關法規進行修訂,不然,當遇到現行通則並沒有清晰規範的個案時,則只可繼續沿用現行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即由部門自行裁量每一個案,此做法亦有可能產生不公平現象。青公會深信絕大多數的公務員會適用並善用相關制度,反之,亦有評核工作表現的相關制度可適時防止濫用。
最後,青公會對於當局是次修訂人員通則表示支持,並希望當局能認真聆聽及採納公務人員及團體的意見及建議。青公會將持續收集公務人員的意見及訴求,並適時向行政當局反映以完善人員法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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