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有官員推薦親屬入職政府部門會否影響招聘制度公正性的問題,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出席一個公開活動受訪時表示,官員除了最基本的守法守規外,在社會道德倫理方面亦有自身標準,認為對於這一標準官員應比一般人更嚴格。
早前在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案件時,何超明在庭上稱,曾收到不少電話機求職信“介紹”親戚入職檢察院,並直言有兩位陳司長都打過電話。何超明口中的兩位陳司長,意指分別為前任及現任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陳海帆,對此陳海帆於早前在受訪時承認,在8年前(2008年)有向何超明“推薦”親屬進入檢察院工作,但否認存在涉及利益輸送。
崔世安指出,澳門是一個很小的社會,亦有不少人的家族在澳門生活了幾代,彼此間相識或相交,如何判斷(陳司長致電檢察院推薦親屬入職)十分困難。他舉例稱自己的家族六代人都在澳門生活,認識許多人,但在個人操守方面,尤其是作為主要官員時更應有嚴格的自我要求及檢討。人總有自己的界線與崗位,除了最基本的守法守規外,在社會道德倫理方面亦有自己的標準,這一標準未必是法律法規,但他認為對於這一標準官員應比一般人更嚴格。
陳海帆:今後用更高標準要求自己
對於打電話“推薦”親屬入職檢察院的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在出席一個公開活動受訪時再次承諾,作為特區政府一個主要官員,今後會用更高標準要求自己,做得更好,亦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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