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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對一醫療事件中病人情況深表關注 強調醫生確已盡力為該病人提供適切治療

2017年2月26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在出席今天( 226日)《醫療事故法》公眾專場講解會的時候,有記者再次追問日前一宗被網絡媒體報道的醫療事件。衛生局李展潤局長對病人的情況深表關注,亦理解病人家屬的心情,但仁伯爵綜合醫院的醫生確已盡力為病人提供了適切治療。前天(224日)院方已向公眾交代了病人的治療情況,公衆對事件若仍不清楚,郭昌宇院長也會再就事件作進一步的說明。

而郭昌宇院長對病人家屬再度提出的問題,作了以下幾點的説明:

1、病人在住院期間,主診醫生一直與病人家屬進行積極的溝通,當病人出現繼發問題,包括感染、腦積水時,院方給予積極治療,並與家屬商討作腦室腹腔引流手術的最適當時機。

2、媒體報道家屬與主診醫生用“微信”溝通,亦顯示了主診醫生負責任的態度。

3CT圖顯示腦室腹腔分流手術後腦積水已改善,其中線移位並非因佔位性病變或顱高壓症,亦不會因此而導致出現致命腦疝狀況。病人家屬自行攜同病人到香港接受診治,亦未有向院方提交有關診療報告,故院方未能跟進在港進行手術及術後跟進情況。

4、是否應該移除腦室腹腔引流屬專科決定,本院專科包括香港腦科專家對移除引流並不認同。鏡湖醫院前日(224日)在病人家屬同意下重新放置引流管,亦引證放置引流管的治療方案是恰當的。放置引流管術後,可以出現過度引流引起顱低壓症或引流管阻塞,這些狀況都有具體的操作指引,但不包括移除引流管,按照有關指引,這是不恰當的處理方法。

5、據病人家屬宣稱,病人情況是工傷意外導致。如屬實,醫療費用應由責任方負責,不屬衛生局免費醫療範圍,但病人及家屬對支付醫療費用有困難,可申請延遲繳交,直至確定責任方為止;至於病人家屬自行往其他醫療機構求醫,則不屬於送外診治的資助範圍。病人及家屬倘有需要本院提供醫療服務,院方將會提供一切適切的專科醫療服務。

6.目前,病人在鏡湖醫院接受手術後情況平穩,但未見明顯改善。持續的醫療護理和康復治療是必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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