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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持續加強對食肆之衛生巡查

2017年9月1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由風災至今,除加強對超市、食品零售商、凍肉儲存點及凍倉的衛生巡查外,亦持續跟進本澳各區食肆之食安巡查工作,至今已派員巡查本澳440間食品供應場所,並提醒商戶務必慎選食品原材料的貨源,確保售賣符合衛生和安全條件之食品,以保障食品安全。

食肆內貯存的食材易受水浸及停電等因素影響,民署按緩急輕重分別派員到各區食肆、餐飲場所巡查,監察食肆內積存的食材及受水浸影響之設施設備的狀況,至今已巡查440間食品供應場所,期間發現大部分商戶均自律,正確處理和銷毀已變質或腐敗的食材,但亦有部分商戶未有及時處理並積存受影響之食材。監察人員已即時向商戶提出改善要求及建議,並封存和銷毀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此外,風災翌日後,曾收到市民投訴,懷疑食肆使用消防用水煮食和清潔,民署即時派員跟進,亦持續對相關場所進行複查及複檢工作。

民署特別提醒商戶,必須使用安全的水源處理食品,營運前徹底清潔消毒受水浸影響的廚房用具、餐具、設備、食品製作區、食品貯存區及用餐區等;妥善處理因受水浸或停電影響而長時間存放於不當溫度條件的食材;嚴選貨源,切勿選購來歷不明的食材,確保所供應之食品安全、衛生且適合供人食用。

食安中心再次強調,受停電或水浸影響的食品或來歷不明的食材均存在食用風險,對市民健康構成威脅,絕不適宜食用,任何人士如繼續加工、供應及出售廢棄、腐敗或變質的食品予他人食用,可觸犯《食品安全法》,當局會作出檢控,若構成違法最高可被罰款六十萬元或最高監禁五年;市民如有發現可致電民署食安專線2833 8181舉報。

民署食安中心已於食品安全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內增設“停電或水浸期間之食品安全”專頁,提供各項風災後須注意之食安資訊,包括《水浸後廚房用具和餐具、設備、食品製作區、食品貯存區及用餐區的清潔消毒》及《停電及水浸後之食品安全衛生:常見問題集》等,以便採取適當的善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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