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評估去年的財政狀況,澳門特區政府決定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的措施,為此制定了《2018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規定,向所有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放的金額為澳門幣九千元(656,772人),非永久性居民則為澳門幣五千四百元(53,280人),涉及的財政開支為澳門幣六十一億九千八百六十六萬元。
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基本沿用去年現金分享計劃所採取的方式及準則。
現金分享款項將於七月份開始發放,有關發放時間安排與去年大致相同。居民如對是次計劃有任何疑問,可到位於中華廣場的綜合服務中心或位於北區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現金分享專區櫃位,查詢及要求協助。
新聞出版局登記編號 336號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法律有效刊物
澳門會展經濟報 版權所有 未經同意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0 macaucee.com.mo,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1005室
Add︰No. 600E, AV. Dr. Rodrigo Rodrigues, Edif. Fir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enter. Room 1005, Macao
電話 Tel︰(853)2870 5239 傳真 Fax︰(853)2870 5548 Email︰macaucee@yahoo.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