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於17日舉行“新型冠狀病毒最新情況及本澳各項防控措施”新聞發佈會,會上指出特區公報刊登的第4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要求自2月20日零時零分起,倘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中國內地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需在衛生當局指定的位於珠海市的地點進行醫學觀察14天,並取得珠海市衛生部門發出的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生證明書後方可入境本澳。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目前澳門居民出入境人數佔第二位,特區政府定會密切關注和分析疫情發展,必要時採取法律措施,如有需要會要求從內地回澳的居民進行醫學觀察14天。
當前,出入境的人士以內地僱員及澳門市民為主要,而本澳疫情又進入嚴峻期,對於特區政府推行外僱出入境新措施,行政法務司張永春司長指出,特區政府因應疫情發展需要而制定和推行措施,當中出入境措施是主要防疫措施之一。
社會文化司歐陽瑜司長表示,2月16日澳門特區各口岸的出入境總數為46,673人次,入境為25,000人次,其中內地僱員11,000人次、澳門居民10,000人次、旅客2,800人次(內地旅客1400人次)。鑑於疫情發展正進入嚴峻期,特區政府正密切關注,並按疫情的發展調整措施,以應對疫情對澳門造成的影響。特區政府一直以市民之生命安全作為優先考慮。現時,各口岸每日出入境人士中,外地僱員佔最大比例,因此,政府會推出措施,外地僱員自2月20日起入境本澳須遞交醫生證明,以減少外地僱員每日的出入境流動量。而澳門居民出入境人數佔第二位,特區政府定會密切關注和分析疫情發展,必要時採取法律措施,如有需要會要求從內地回澳的居民進行醫學觀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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