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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瑜:中國以外入境者需醫學觀察違者最高可處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2020年3月17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副主席、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在16日舉行的應變協調中心例行記者會表示,鑑於本澳出現第11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確診個案,加上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特區政府的防疫政策轉為防範國外輸入,自317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入境後須按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的醫學觀察。她指出,所有入境人士必須如實作出健康申報,包括自身健康狀況及旅行史,虛報或瞞報會構成刑事犯罪,最高可處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歐陽瑜表示,鑑於本澳出現第11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確診個案,加上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特區政府的防疫政策轉為防範國外輸入,為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決定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317日零時起,要求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入境後須按照衛生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的醫學觀察,即所有從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及台灣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入境的澳門居民、旅客、外僱、學生等,經本澳所有口岸(包括陸路、海路、航空方式)入境者,全部須醫學觀察14天,而衛生局會根據入境人士14天內曾到過地點的風險作評估,判別其到指定酒店、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或其居家進行醫學觀察。違反者除了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亦可能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她指出,所有入境人士必須如實作出健康申報,包括自身健康狀況及旅行史,虛報或瞞報會構成刑事犯罪,最高可處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另外,對於復課安排,歐陽瑜司長指出特區政府會持續評估從各地回澳人士對社區帶來的影響;她強調,特區政府會十分慎重、負責任地因應疫情發展,進行研判,以學生安全放在首位,根據相關部份提供的資料作科學分析,果斷作出調整和採取措施,並即時向公眾公佈。最後,她向有計劃回澳的澳門居民作出呼籲,身處高發地區的居民特別是學生,評估安全風險決定是否留在當地或回澳,如留在當地請注意個人衛生,嚴格執行防疫措施,如考慮回澳,亦需評估交通過程存在的感染風險,並請審慎考慮,做好安全風險評估,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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