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賀一誠24日上午在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宣佈特區政府因應新冠肺炎採取的進一步措施,自3月25日零時起,禁止所有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的內地、香港及台灣居民入境澳門;停止澳門機場的轉飛服務;所有入境前14天內到過香港、台灣的人士,須在衛生當局指定的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賀一誠表示,23日澳門特區政府接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通知,香港於3月25日零時起獎採取系列入境措施,澳門特區政府作出相應措施配合。對於目前有大批從歐洲、美國等不同地方回澳門的澳門留學生,令到澳門原來只是面對內內地有關的風險,轉到現在是面對整個歐洲、美國等等不同地方風險。他表示,對特區政府來說,這是比上一波更大的壓力,但他堅定向全體市民作出保證,特區政府全力做好這件工作。
賀一誠指出,新的措施包括:
1,今日將會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的規定頒布批示,自3月25日零時起,禁止所有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的內地、香港及台灣居民入境;
2. 批示同時還命令停止所有澳門國際機場的轉機服務;
3. 同過往一樣,批示規定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衛生當局可以豁免特定的人士遵守有關的禁止入境的措施;
4. 因此,結合之前頒布的第72/2020號及第7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從3月25日起,所有外國人及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的內地、香港、台灣居民,禁止入境;
5. 此外,衛生局今日將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發出公告,自3月25日零時起,所有入境前14天內到過香港、台灣的人士,須在衛生當局指定的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結合過往規定,所有措施的總結:
1. 澳門居民:可以入境,但是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外國、香港、台灣者,入境後要接受14天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
2. 外國人:禁止入境;
3. 內地、香港、台灣居民: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禁止入境;
4.內地、香港、台灣居民: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香港、台灣,可以入境,但是入境後要接受14天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
5.內地、香港、台灣居民:入境前14天內未曾到過外國、香港、台灣,可以入境,但是如來自新冠肺炎高發地區,入境後須接受醫學檢查。
6.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湖北省的非澳門居民,或曾經到過內地的外僱,在取得沒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生證明後,方可入境。
賀一誠表示,3月15日前,經過全體澳門居民、前線醫務人員、保安部隊同事的努力,有40日的零感染個案的記錄,在這個階段澳門居民付出了很多,40天的零感染來之不易,但是在16號開始到昨天增加了15個輸入性個案,讓澳門面對著比較大的壓力。他指出,目前這一批1000多名回到澳門的留學生,按照預測,1至3的百分比得病率計算,以及不是集中管理的話,可能已經將病毒帶入了社區。他指出,為了澳門居民的安全,政府逼不得已採取這個方式。目前尚有680名留學生將在本月31日前回澳,這毒藥做大量的工作,包括與香港政府協商,破例讓他們乘機到香港,取得外交部澳門公署協助及支持等。
面對政府在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賀一誠坦言,這個工作是政府應該做好的,這是一件不簡單的事,原來只是面對內內地有關的風險,特區政府盡責任、能力去做,現在是面對整個歐洲、美國等等不同地方的風險,比上一波更大的壓力。特區政府向全體市民作保證,特區政府不惜任可成本全力做好這件工作。他指出,澳門居民全部免費,更重要的是在尋找適合隔離酒店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同時表示,與17日前600多名居家隔離的人士不同的是,集中酒店隔離更易於管理,市民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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