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子消費卡”的登記期已於8日結束,整個登記期內共約有65萬8千人完成登記,“電子消費卡”取卡於14日起陸續發放,截至當日下午6時,已領卡的居民超過2萬5千人,各領卡服務點人流秩序大致良好。根據第1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領取電子消費卡的期限延長至7月17日,而使用期則維持在5月1日至7月31日不變。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若發現有市民將消費卡兌換成現金的話,當局會馬上跟進處理。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仍持續變化,部份已作電子消費卡登記的本澳居民,可能由於個人健康狀況或防疫管制措施等的原因,未能及時返澳在4月份內到服務點領卡,根據第1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領取電子消費卡的期限延長至7月17日,而使用期則維持在5月1日至7月31日不變。第一期每人3000元,使用時間從5月1日開始至7月底止。
經濟局局長戴建業14日上午到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現場視察服務點發卡情況。他表示,領卡首日1小時內已有超過9成的市民已按照其登記時間成功領取消費卡,秩序良好。他呼籲市民按照登記時間領卡,但若確實無法按時領取,也可申請延在4月30日前於原先登記的指定取卡點補領。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內設有4個服務櫃枱進行發卡點,是全澳最多的發卡點,預計每小時會發出超過100張卡。戴建業表示,平日每天會約有30,000人領卡,周末將達到高峰,每日登記領卡人數為80,000人。因此增加政府 17個部門協助發卡,今日發卡櫃台有 149個,週末會增至 423個。
目前新增安裝卡機商戶有2,400間,其中街市小販已有800多間簽署安裝協議。
戴建業指出,若發現有市民將消費卡兌換成現金的話,當局會馬上跟進處理。他又稱,第二期的5,000元消費卡安排,以及若出現遺失和被盜取情況會否喪失第二期的使用機會,當局會在適當時間公布。
特區政府再次呼籲,由於領卡人數眾多,為確保輪候秩序,請已登記的市民持本人身份證正本,按照登記時所選定的時間到預約的服務點領卡,以便於5月使用期開始後能馬上使用。
代領人須出示登記人身份證正本
根據相關行政法規規定,倘由他人代領消費卡時,代領人須帶同本人及登記人的身份證正本,以及登記人簽署的代領授權書。而未成年人的電子消費卡則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代領,代領人須帶同本人及子女的身份證正本,以及代領人簽署的親屬關係聲明書。持證件副本或無法提交相關授權書或聲明書正本,將無法代領。
市民如需查詢登記時所選擇的領卡時間和地點,或下載授權書及聲明書範本,可瀏覽澳門金融管理局專頁(https://www.amcm.gov.mo/static/consumptionvoucher/terms_zh.html)
市民如有其它疑問,可透過下列途徑查詢:電話及WhatsApp (6326 1676)
電郵consumo@economia.gov.mo,微信服務號-經濟局服務在線(DSE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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