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的誠信理念和社會良心,是這場“大考”之下有待深入思考的靈魂答卷。
人人都說,疫情如鏡,照出人性的道德良知、善惡美醜。因此在這場“大考”中,大到政府的作為,小到日常消費的商鋪,市民們無一不在認真盯著,在心裡評分。
其實消費卡4月開始發放,5月1日開始使用前,·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消費券推出市場的多方面工作,首先是為商號,尤其是中小企,包括街市商販做了大量的宣傳推廣工作,協助他們登記、安裝消費卡機具。由於澳門在電子支付方面還沒有廣泛使用,因此對很多小商販來說是一個新鮮事物,經濟局為此持續協助商戶安裝電子支付機具,並跟進商戶裝機進度,協調本澳商會及社團舉辦多場關於使用消費券極具對接會,瞭解商戶對機具操作的熟悉情況並提醒消費卡使用需注意的事項。其次,經濟局及消費委員會加強對超市物價巡查工作,呼籲商戶維持價格穩定。消委會向轄下逾1,100間“誠信店”商戶作出呼籲,敦促發揮“誠信店”要明碼實價,以同舟共濟精神,協力維持市場物價秩序,履行“誠信店”承諾的社會責任。
與此同時,社會也發出了不少聲音,敦促政府加強監察打擊發“疫情財”現象,以及政府須平抑物價希望政府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杜絕該現象的出現,保證合理消費。
其實進入疫情後,消費券使用之前,特區政府對商品銷售價格就十分關注,經濟局及消費委員會除了每週公佈超市巡查情況的同時,也提醒市民貨比三家。消委會於4月29日公佈調查全澳44間超市六類、近百款貨品的價格的同時,建議消費者使用“澳門物價情報站”應用程式,搜尋最多最“抵”價的貨品,掌握供應及優惠等資訊。
應該肯定的是,5月1日開始使用消費券後,大多數的商號主動承擔了社會責任,保持了價格較為穩定的態勢,並且很多商號,包括超市使盡渾身招數招徠客戶,對使用消費券的客戶用折扣方式,或贈送購物劵方式,希望吸引更多的顧客,尤其是回頭客。
然而也總會出現一些趁機提價的商號,甚至耍起小聰明,在5月1日消費券使用前就開始有限度的提高了價格,如4月29日經濟局及消費委員會公佈的“超市物價巡查報告”中就顯示,“調查錄得其中一款食米在部份地區的平均零售價比上次調升最高至一成多,”“罐頭及麵食平均零售價與上次調查的價格相若,調查到個別牌子的平均零售價有少於1%的升幅,”“三成各類貨品平均零售價普遍有1%-2%的升幅。”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每週所升價格雖然不高,但會循序漸進,結果一個疫情下來,甚至一個月下來,提升的價格就不少了。
“大考”之下的誠信之殤
雖然政府在價格監管方面已經防範之未然,進入5月1日後,仍然有個別商號還是“趁火打劫”提高了價格,來來超級市場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其趁機抬價在本澳掀起軒然大波,讓一眾市民深感憤怒之餘,同時譴責該企業誠信盡失,甚至有市民質問:災難之下,企業不是更應該守住社會良心嗎?經濟局對此事馬上作出回應,5月2日發出《勿趁機抬價,做良心企業、行社會責任!》新聞稿,指出特區政府高度關注市面物價變動,強調推行電子消費卡的初心是促經濟、保就業,以及顧民生。業界需要履行本身的社會責任,不應趁機抬價。應該致力保持各項貨品價格的穩定,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政府推行電子消費卡的初衷是“促經濟、保就業、顧民生”,為受疫情衝擊本澳各行各業現時市道低迷,企業生意額一落千丈,不少市民面臨失業解決暫時困境,希望利用電子消費卡措施帶動市民外出消費,有助解決中小企的燃眉之急,歸根到底是經濟穩定市民就業才能穩定。但今次來來超市卻做出有如“趁火打劫”的行為,於消費券啟用後多次抬價,在民怨沸騰之後不過將此解釋為“標錯價”,這種解釋未能得到消委會的接受,並即時作出取消該超市“誠信店”的資格的決定。消委會並於5月6日表示,為加強超市物價透明度,消委會加密巡查次數,目前每週公佈兩次的“超市物價巡查報告”。
立法議員施家倫與宋碧琪反映,其服務處單在消費卡推行頭兩日就接獲“抬價投訴”超過200宗,當中主要有超市、街市、餐飲等,甚至有超級市場的貨品兩日內價格調升了一倍之多,或有物品在標籤上沒有看出價格變化,但在收費系統上卻全都加了價。
對此民建聯針對疑個別不良商戶不合理抬價問題引起社會廣泛爭議問題,馬上分別走訪包括北區、中區,以及離島等全澳各區,了解物價情況。該會接獲最多是懷疑超市抬價的求助及投訴,批評藉機抬價謀利的個別商戶欠缺商德,影響計劃成效,呼籲商戶珍惜來之不易的商譽,良心經營。
消費券從5月1日使用至今,將近半個月,由於政府的及時處理、社會的監管,以及市民積極配合,尤其是取消來來超市“誠信店”的做法,為穩定物價起到積極作用,抬高物價問題逐步得到壓制。而“來來事件”可以說是“壞事變好事”,教育了其他企圖成績提價的商戶懂得誠信是經營之本,沒有了誠信何談社會責任與社會良性。也讓澳門人更應守望相助,凝聚誠信的力量,為城市文明增加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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