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際天然氣市場價格近期快速上升,鄰近地區的天然氣市場價格與去年同期比較亦大幅上調,引致供澳天然氣的採購成本增加約兩成。按照《天然氣批發供應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附件四第二條第七款的規定,因應購買各類天然氣單位價格的年度變動,須對客戶的售氣價格作出相應調整,為此,特區政府透過第3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調整售氣價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日刊登有關行政長官批示,並由即日起生效。
四個客戶組別的天然氣售氣價格將分別上調約8%至14%(詳見附表),其中住宅客戶(A組)為主要的天然氣用戶,預計每月平均用氣費將增加約澳門元7.5元。
環境保護局將繼續督促專營公司與上游供氣商積極協商,完善供澳天然氣的採購工作,儘量降低成本,減少居民的負擔。
調整天然氣售價比較表
| 客戶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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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前天然氣售 氣價
(澳門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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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後新天然氣售氣價
(澳門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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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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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組
(營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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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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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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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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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組
(非住宅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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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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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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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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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組
(大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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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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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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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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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組
(特別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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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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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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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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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營運商是指燃氣設施營運商,由其向住宅用戶供應天然氣及負責管理建築物內的燃氣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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