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發展基金於8月1日至8月25日接受“文化藝術行政人員實習資助計劃”的申請,鼓勵本澳文化藝術社團或商業企業通過參與此項計劃,提供有關文化藝術活動策劃、統籌、行政及技術等實習機會,為本澳培養文化藝術範疇行政人員,從而促進澳門整體文化藝術的健全發展。
凡於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在澳門依法設立、屬文化藝術範疇相關的本地非牟利社團,或符合前述條件且由澳門特區居民擁有50%以上資本之商業企業主,可作為申請人推薦1名年滿18歲至40歲或以下、不屬於其單位領導層或股東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參與本項實習資助計劃。
每名申請人限申請1個行政人員實習名額,且每名行政人員僅可由1名申請人推薦。獲推薦之行政人員須具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又或修畢120小時或以上的藝術行政管理或相關課程。
本計劃以補貼形式資助合資格行政人員的實習費用,資助名額共80個,其中社團組別上限為70個,商業企業組別上限為10個,當中將優先分配10個名額予通過評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單位。基金將根據申請人在所屬組別中的評審分數排名,按序批出資助名額。兩組別的剩餘名額可作互轉使用。
資助期最長為12個月,不設延期。資助金額上限為151,200澳門元,對應1,728小時之實習總時數。每月實習時數上限為196小時,總時數不得少於480小時,資助金額將按實際完成時數實報實銷。
有意申請人可透過基金網頁(www.fdc.gov.mo)瀏覽申請詳情,如有疑問,歡迎致電2850 1000或電郵ac@fdc.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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