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8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正式印發優化修訂後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新辦法通過擴大補貼範圍、加大扶持力度,旨在培育壯大合作區會展產業,重點推廣“一會展兩地”模式,加快琴澳會展產業融合,並引導會展項目向品牌化、專業化、國際化、數字化及低碳化方向升級。新辦法從今年2月14日開始實施。新辦法的實施被認為能顯著提升澳琴兩地“一會展兩地”會展項目的舉辦,能夠進一步推進澳琴兩地會展業的協同發展。
優化修訂後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或許能夠給澳門會展業帶來一些新的發展機遇。但在目前琴澳制度差異、產業基礎不均衡、市場主體認知不足、配套銜接不到位等因素的影響下,這一新辦法的落地仍面臨著一些潛在挑戰與協同風險,需客觀審視、精准應對。
目前影響澳琴會展業協同發展的不利因素主要有這樣幾點:
一是澳琴規則差異仍然存存,跨境協同效率有待提升。在“一國兩制”制度下,澳琴分屬不同關稅區、法律體系、監管框架,會展業涉及的展品通關、稅務申報、資質互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糾紛處理等規則仍存在差異。例如,會展展品跨境流轉需適應兩地監管要求,資質認證、補貼申報流程尚未完全統一,部分中小會展企業對深合區政策條款、申報流程不熟悉,導致“一會展兩地”項目落地成本高於預期。同時,兩地會展行業協會、服務機構協同機制不完善,信息共享、資源對接、標準推廣不及時,影響相關政策效能的釋放。
二是澳門企業參與意願不均,資源向大型企業集中。優化修訂後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仍對項目規模、參展商數量、國際化比例等有明確的扶持門檻,大型會展企業、跨國機構、品牌展會更易達標,獲得高額補貼;中小微企業因規模小、資金弱、國際資源不足,可能難以滿足補貼條件,會存在“政策紅利向頭部集中、中小企受益有限”的問題。部分澳門會展企業長期依賴本地休閒市場,缺乏跨境辦展經驗與專業能力,對“一會展兩地”模式觀望情緒濃厚,參與積極性不足,可能會導致優化修訂後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的覆蓋面與滲透率未達預期。
三是產業鏈配套仍薄弱,琴澳產業協同深度不足。目前澳門會展產業鏈存在著“上游策劃招商弱、中游技術服務缺、下游配套支撐不足”的短板,深合區會展產業鏈尚處培育階段,物流、搭建、設計、數字化、翻譯、法律等專業服務機構數量有限、能力不足,難以支撐大型專業展需求。兩地產業協同仍停留在“空間分置”層面,尚未能形成“澳門做品牌服務、深合區做產業配套、兩地聯合招商運營”的深度分工,部分“一會展兩地”項目僅是簡單的拆分場地,未實現資源整合、品牌共建、效益共享,協同效應未能得到充分釋放。
四是國際化與專業化近年取得成效有目共睹,但提升及核心競爭力仍待強化。澳門會展業雖獲國際認可,但專業展占比、產業屬性、高端人才仍缺等問題需時解決。深合區政策側重資金補貼,對人才引育、專業能力提升、國際資源對接的長效支持不足;澳門本地會展仍在數字化、國際運營等高端人才,跨境人才流動、資質互認、就業便利化仍有障礙,制約會展業的專業化、國際化升級。
五是同質化競爭與政策依賴風險,影響行業可持續發展。澳門、深合區與廣州、深圳、珠海等灣區城市均推出了會展業扶持政策,若澳琴會展定位不清晰、項目同質化,易陷入“補貼競爭”,弱化市場化運營能力。部分澳門會展企業依賴政策補貼,缺乏自主創新、品牌培育、市場拓展動力,形成“政策驅動”而非“市場驅動”的發展模式,一旦政策調整,行業易出現波動。同時,綠色會展、智慧會展補貼落地需配套技術與標準,部分企業因成本、技術限制等因素的制約難以達標,政策引導效應未能充分顯現。
所以雖然優化修訂後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或許能給澳門會展業帶來一些新的發展機遇,但如果不能消除或緩解其它一些制約因素,澳琴會展業協同發展可能依然會“步履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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