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局社區普法宣傳聚焦文遺區廣告招牌安裝
【本報訊】為增強社會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尤其加深居民、商戶及業界對在文物保護範圍內安裝廣告招牌相關規範的了解,文化局於2月13日至26日期間派員走訪中區商戶,重點宣傳講解《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廣告招牌安裝指引》,以及《文化遺產保護法》相關資訊,並連續兩天在板樟堂前地設置文遺普法宣傳站,加強文遺普法宣傳,提高社會共護意識。
文化局致力增進社會各界對文遺保護相關法律的了解,持續走進不同社區開展文遺普法工作。今年,文化局重點加強向社區商戶及業界宣傳《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廣告招牌安裝指引》,並於2月13日至26日期間派員向新馬路、議事亭前地、板樟堂前地、大三巴街、福隆新街等中區多處商戶派發宣傳小冊子,呼籲並提醒商戶在安裝任何廣告招牌前,均必須事先申領有效的准照許可,並以顯淺易明的方式介紹《指引》相關內容,包括安裝範圍、位置、數量、類型、尺寸,以及不得使用鮮艷色彩等規範及要求。

文化局社區普法宣傳聚焦文遺區廣告招牌安裝

文化局社區普法宣傳聚焦文遺區廣告招牌安裝
2月14日及15日,文化局在板樟堂前地設置普法宣傳站,透過展板介紹、派發宣傳品,以及工作人員現場講解答疑等方式,向公眾普及在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範圍內,進行廣告招牌安裝、維修保養、建設工程的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以及履行不動產買賣的通知義務等與居民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文遺法律資訊。
文化局將持續推動《文化遺產保護法》相關工作的宣傳與推廣,加強社會對本澳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共同守護本澳珍貴的文化遺產資源。更多《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內廣告招牌安裝指引》內容,公眾可於澳門文化遺產網(www.culturalheritage.mo)及市政署網站(www.iam.gov.mo/c/apms-trade/adminDefault/45/A)查閱,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36 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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