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逢週四出版,最新消息請瀏覽實時更新的「即時資訊
 
 
立法會細則性討論及通過《修改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

2026年4月28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於28日細則性討論並表決通過《修改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該法案由特區政府於2026121日提交立法會,經2026210日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後,交由第三常設委員會開展細則性審議與分析工作。

為配合《文化遺產保護法》修訂,法案優化世遺緩衝區工程管理的模式:位於世遺緩衝區內、不與被評定或待評定不動產緊鄰、且不處於已公佈風貌街道的建築物,進行簡單外部裝修時,無須申請工程准照。同時,法案放寬公共工程及特定承批企業工程准照要求,符合條件的管線工程與系統設施維護工程,無需申請工程准照。

在非法工程處理方面,現行制度要求業主拆卸僭建物前須向土地工務局提交預先通知或取得工程准照。為鼓勵業主主動清拆低風險僭建物,法案引入分級管理機制:符合條件的低風險拆卸工程,包括拆卸樓宇內部非結構性間隔、拆卸樓宇立面上最高點距地面低於九米的僭建物,或拆卸面積不超過十平方米的僭建物,且施工期不超過五日的,業主可直接施工,無須提交預先通知或申請工程准照。

此外,考慮到違法工程類型多樣,法案賦權土地工務局局長按實際個案判斷認定拆卸工程是否屬低風險,並決定豁免准照或預先通知;經評估不屬低風險的工程,則適用預先通知制度;若評估後屬較高風險的拆卸工程,當事人須申領工程准照。

為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發展,法案明確工程准照申請與工程預先通知可透過電子平台辦理,具體規定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政府在法案討論期間表示,相關行政法規將訂明:實用面積不超過一百二十平方米的非居住用途獨立單位工程預先通知,以及更改工程的工程預先准照,均可透過電子平台辦理。電子平台確認收齊文件後,即時發出受理收據或預先准照,申請人可自翌日起開展工程,有關安排將縮短審批時限、提升行政效率,便利市民及業界。

另本年61日起,公共地方命名及樓宇門牌編訂職能由市政署轉至土地工務局,法案相應訂定街道名牌、樓宇門牌安裝的相關規定。

本法案整體於今年71日起生效,其中公共地方命名及編訂樓宇門牌相關條文,自61日起先行生效。


 
<<上一篇    下一篇>>     << 返回即時資訊
 

 

新聞出版局登記編號 336號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法律有效刊物

第一版
第二版 第三版 第四版
2026年 4月23日 第935期 共10版
 


澳門會展經濟報  版權所有  未經同意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0 macaucee.com.mo,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1004室 

Add︰No. 600E, AV. Dr. Rodrigo Rodrigues, Edif. Fir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enter. Room 1004, Macao

   電話 Tel︰8532870 5239        傳真 Fax︰8532870 5548       Email︰macaucee@yahoo.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