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持續推動綠色出行,完善停車場便民配套設施,輕軌公司於其轄下管理的媽閣交通樞紐停車場(輕型汽車及電單車),把7個原有汽車泊位調整為輕型汽車充電位。充電服務由私人實體提供,輕軌公司提供場地及配套。車輛入場使用充電服務,須按輕軌公司訂定的收費繳付停車費用,並向私人實體支付充電服務費。輕軌公司提醒電動車駕駛者在使用充電服務前應預先了解各項規定及細節,包括服務費用和進出場安排等。有關設施將於10月5日上午10時正式投入使用,便利電動車駕駛者。
7個汽車充電位提供包括國標及歐標帶線快速充電樁各一個、國標及歐標帶線中速充電樁各兩個,以及一個歐標不帶線中速充電樁,以配合不同型號電動車輛的使用需要。
為平衡充電需要及促進充電車位有效流動,充電服務推出初期將採取各項安排,包括車輛充電設有使用時限:快速充電之使用上限為3小時,中速充電之使用上限則為10小時;電動車車主於車輛完成充電或無需充電時,應將車輛駛離停車場,以讓其他有需要車輛使用;若車輛停泊時長超過上述的充電上限時間,將被額外收取每一小時或不足一小時50澳門元的超時佔用費;而使用充電服務的車輛,將不適用每24小時泊車收費上限的優惠。
隨着是次加裝輕型汽車充電樁,媽閣交通樞紐停車場提供的輕型汽車泊車位總數維持201個,包括191個普通泊車位、7個電動車充電位及3個傷殘人士專用泊車位。輕軌公司將密切留意車輛停泊與充電情況,適時作出檢視及優化,以進一步提升服務體驗。
附表:媽閣交通樞紐停車場(輕型汽車及電單車)
10月5日起增輕型汽車充電服務
| 充電設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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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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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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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時間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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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車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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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
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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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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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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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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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般標準支付泊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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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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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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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速
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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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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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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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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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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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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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標
(不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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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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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備註:
l 若車輛停泊時長超過充電上限時間,將額外收取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50澳門元的超時佔用費;
不適用每24小時泊車收費上限的優惠
l 需向私人實體(充電設備供應商)支付有關充電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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