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臺是賭業的重要資源。在一個競爭性的賭業市場中,為在競爭中能夠獲得有利地位,多家博企一般都會爭取使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賭臺。但因為使用賭臺需要支付一定的溢價金和佔用一些人員和空間,因此賭臺也具有較高的“使用成本”;尤其是在澳門這種“寸土寸金”和“人力資源緊張”的地方,賭臺的使用成本相對會更高一些。而一旦賭臺的邊際收益小於邊際成本,即賭臺的邊際利潤為負值,那麼使用該賭臺在經濟上來看就是不合算的了。從目前本澳賭場中常常可見的空置賭臺來看,本澳一些賭臺的邊際收益已經小於邊際成本,也就是說,那樣一些賭臺的存在,對本澳賭業的總體盈利應該只會產生負面作用。
實際統計數據也顯示這種情況可能已經出現。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和博彩監察協調局所公佈的數據,在二零一四年第二季度,當季澳門幸運博彩總收益約為九百零八點八七億澳門元,角子機總收益約為三十六點二一億澳門元,該季末本澳共有賭臺五千七百一十張,那樣該季本澳的賭臺總收益約為八百七十二點六六億澳門元,每張賭臺的平均收益約為一千五百二十八點三萬澳門元;但到了兩年之後的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當季澳門幸運博彩總收益約為五百一十六點一一億澳門元,角子機總收益約為二十六點二七億澳門元,該季末本澳共有賭臺五千九百九十八張,那樣該季本澳的賭臺總收益約為四百八十九點八四億澳門元,每張賭臺的平均收益約為八百一十六點七萬澳門元(見表1)。也就是說,從二零一四年二季度到二零一六年二季度,本澳賭臺平均收益從一千五百二十八點三萬澳門元下降到八百一十六點七萬澳門元,下降幅度為百分之四十六點六。
表1:2014年2季度與2016年2季度澳門賭臺平均收益對比情況
季度
|
幸運博彩總收益
|
角子機收益
|
賭臺收益
|
賭台數量
|
賭臺平均收益
|
2014.2
|
908.87
|
36.21
|
872.66
|
5710
|
0.15283
|
2016.2
|
516.11
|
26.27
|
489.84
|
5998
|
0.08167
|
注:表中“幸運博彩總收益”、“角子機收益”、“賭臺收益”、“賭臺平均收益”的單位為“億澳門元”,“賭台數量”的單位為“張”。
數據來源: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網頁http://www.dicj.gov.mo/web/cn//Information/
DadosEstat/2014/content.html#n1
在澳門賭臺平均收益已經明顯下降的時候,本澳的多家博企依然在爭取要獲得更多的賭臺,這看起來似乎是一種比較奇怪的現象。但其實也並不奇怪,因為博企要追求的是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澳門整個博彩業的利益最大化。博企現在仍然想要得到更多賭臺,可能主要出於這樣兩大目的:一是進一步拉低本澳賭臺的平均收益,逼迫其他在澳博企因為得不到理想收益而退出澳門博彩業,從而增強自己在澳門博彩業的地位;二是擴大自己的經營規模,為自己能夠在三年後的澳門下一期賭牌“發牌”時,獲得新賭牌提供幫助。
正是因為本澳的賭臺平均收益已明顯下降,但多家博企仍在申請獲批更多賭臺,使得本澳目前在賭臺這一問題上,實際已陷入了“囚徒困境”。“囚徒困境”的故事講的是:兩個嫌疑犯作案後被警察抓住,分別關在不同的屋子裏接受審訊;警察知道兩人有罪,但缺乏足夠的證據;警察告訴每個人:如果兩人都抵賴,各判刑一年;如果兩人都坦白,各判八年;如果兩人中一個坦白而另一個抵賴,坦白的放出去,抵賴的判十年;於是,每個囚徒都面臨兩種選擇:坦白或抵賴;然而,不管同夥選擇什麼,每個囚徒的最優選擇都是坦白:因為如果同夥抵賴、自己坦白的話放出去,自己抵賴的話判十年,坦白比不坦白好;如果同夥坦白、自己坦白的話判八年,比起自己抵賴的判十年,坦白還是比抵賴的好;結果,兩個嫌疑犯都選擇坦白,各判刑八年;而如果兩人都抵賴,只會各判一年,顯然這個結果好;但這個好的結果往往是不能實現的,因為它不能滿足人類的理性要求。“囚徒困境”反映的是“人類的個人理性有時能導致集體的非理性”,例如現在世界多國投鉅資大搞“軍備競賽”,也是“囚徒困境”的實例之一。同樣,現在在賭臺這一問題上,本澳多家博企的理性也在導致整個澳門博彩業的非理性。
而要使澳門博彩業在賭臺這一問題上能夠走出“囚徒困境”,就需要特區政府出手,來強制性要求各家博企適當減少賭臺。雖然現在特區政府多次強調會堅守賭臺每年增長率不超過百分之三的底線,但隨著澳門賭收的下降,澳門賭台數量不做相應的減少也不合理。所以特區政府應該審時度勢,根據本澳賭收的下降幅度來確定本澳賭臺的減少數量,再根據各家博企賭收的增減情況以及其對本澳非博彩業的推進情況,將賭臺減少數量分配至各家博企,強制性要求博企減少賭台數量,那樣才能使澳門在賭臺這一問題上走出“囚徒困境”。
‧王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