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強颱風“天鴿”早前吹襲澳門,造成大量車輛被水浸或壓毀以致無法修復使用,對市民日常出行造成嚴重影響。在聽取及綜合考量社會不同意見與建議後,交通局於9月7日公佈水浸車輛換新車特別稅務減免方案,汽車扣減稅款上限14萬元,最低8000元;電單車扣減稅款上限5500元,最低2000元,如新車稅款低於扣減稅款,多出部分不會退還。相關方案仍需立法會審議,政府會以緊急程序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方案規定,經交通局核實機動車輛因風災損毀和在該局辦理註銷登記後,受災車主如購買新的非機動車輛,可獲扣減受損毀並已註銷車輛按使用年期攤折(有關攤折率見下表)後比率計算的已繳納機動車輛稅,汽車上限為已繳納稅款的80%,最高金額為14萬元,最低為8000元;電單車上限為已繳納稅款的100%,最高金額為5500元,最低為2000元(上限金額為自機動車輛稅稅率最近一次修改至風災前,汽車及電單車的平均繳稅金額)。倘若車主購買新能源機動車輛,如天然氣、太陽能或電力驅動的車輛,除可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豁免機動車輛稅外,亦可獲退回受損毀並已註銷車輛按年使用年期攤折後比例計算的已繳納車輛稅,上限為已繳納稅款的100%,汽車最高金額為14萬元,電單車為5500元。
上述稅務減免措施,不包括免稅車輛及營業車輛,後者可另向工商業發展基金申請“特別援助計劃”或“災後補助金措施”。為免出現不規範情況,於2017年8月23日後轉讓的車輛亦不在本次稅務減免範圍內。
交通局局長林衍新表示,當局至今還未有在風災中受水浸或壓毀車輛的數據,但由8月24日至9月6日期間,有548輛私家車及462輛電單車共1010輛機動車被註銷,其中九成是水浸車輛。為方便受災車主註銷車輛,當局於9月7日起至13日在青怡大廈停車場協助車主辦理註銷車輛的簡便手續。
出席受水浸車輛換新車特別稅務減免方案記者會的還有財政局局長榮光亮、交通局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及財政局其他稅務處代處長余佩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