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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培訓利息補助計劃資助範疇擴展至各種語言

2018年2月24日    即時資訊
     【本報訊】為鼓勵和支持具學士學位的澳門居民前往外地修讀語言培訓課程,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進一步優化“大學畢業生語言培訓利息補助計劃”,將資助範疇擴展至各種語言。為此,高教辦於2月24日在大學生中心舉行“大學畢業生語言培訓利息補助計劃”說明會,介紹有關計劃的申請手續和相關資訊等,讓有意申請的人士增加對該項計劃的認識和瞭解。說明會吸引逾30人參加。
       “大學畢業生語言培訓利息補助計劃”說明會於24日下午6時半舉行。說明會詳細介紹了有關計劃的申請條件、申請步驟、審批流程以及發放安排等,加強有意申請的大學畢業生對該項計劃的認識和瞭解。
       據介紹,高教辦今年擴大了“大學畢業生語言培訓利息補助計劃”的資助範疇,由原來的普通話、葡語、英語三類語言課程擴展至各種語言,讓有意赴外進修語言的本澳居民有更多元化選擇的同時,亦可提升其語言運用能力,拓闊視野,從而為社會培育掌握多種語言的專業人才,進一步提升本澳的整體競爭力。
       凡為澳門永久性居民,45周歲或以下,且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在本澳的高等院校或中學累計連續就讀不少於3年均可作出申請。申請人須於取得學士學位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修讀各種語言課程,並參與由指定國家或地區獲當地政府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開辦的語言培訓課程(學位課程除外),而修讀形式須為面授。課程為期不多於24個月,其中普通話課程不少於6個月,而葡語或英語等各種語言課程則不少於9個月。
      申請人須透過高教辦網站進行登記,並經參與計劃的銀行及高教辦對其申請資格進行審批。利息補助期數會視乎課程期間而定,最長補助期為2年,而可獲利息補助的貸款額上限則按修讀語言類別及課程期間而定。高教辦將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向合資格的申請者發放利息補助,課程期間按月發放每月利息的70%,而剩餘的30%則待受益人完成課程及提交證明文件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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