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會展經濟報上周評論文章認為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很可能會掩蓋經濟中的一些矛盾,助長企業對政府的依賴心理,擴大政府官員支配資源的權利,對資源配置有可能會形成不合理的幹預,因此很可能既會導致腐敗加劇又會導致“產能過剩”加劇。所以本澳應審慎看待政府擴大公共開支的作用。第五屆特區政府,對此應有清醒的認識。
而以澳門的實際情況來看,可能更不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這是因為即使“積極的財政政策”在短期內能促進經濟增長,也是因為“乘數效應”的作用。“乘數效應”是指“一個部門或企業的投資支出會轉化為其他部門的收入,這個部門把得到的收入在扣除儲蓄後用於消費或投資,又會轉化為另外一個部門的收入;如此循環下去,就會導致國民收入以投資或支出的倍數遞增”。但“乘數效應”要能夠較充分地發揮作用,需要有這樣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一個相對比較封閉的經濟體,政府的投資以及由政府投資所派生出來的各環節的投資和消費都不能流向境外,否則對本地而言“乘數效應”就會“戛然而止”,那樣對推動本地經濟增長的效果就會不明顯;二是產業鏈要相對比較長,要能夠讓“乘數效應”發揮作用的環節多一些,那樣“乘數效應”的總作用才能夠比較明顯。而以澳門的實際情況來看,這兩個條件似乎都不太符合。首先澳門是一個微型經濟體,無論是供給還是需求都對外界有著極強的依賴性。特區政府在澳投資建設的項目,相當一部分原材料或勞動力需要向境外購買,那樣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利用“乘數效應”對澳門經濟所能產生的推動作用就會大打折扣;其次澳門的產業門類較少,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所派生出來的在澳門的產業鏈很短,“乘數效應”在澳能夠發揮作用的環節很少,這樣在澳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即使對刺激短期澳門經濟增長,效果應該也不會較理想。
其次就是目前澳門民眾反應最為強烈的兩大民生問題是房價高企和交通擁堵。特區政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所支出的開支,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會轉化為澳門居民的收入。如果這部分收入被澳門居民用於境外消費,如上所說的“乘數效應”在澳門境內就會“戛然而止”,那樣對推動澳門經濟增長就不會發揮明顯的促進作用;而如果這部分收入被澳門居民用於境內消費,由於目前澳門整體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特區政府所推出的諸多“惠民措施”,可以說目前澳門居民在澳門境內的“衣、食”需求都已得到了較為充分的滿足,因此估計這部分收入應該會主要被用於澳門居民在澳門境內的“住、行”消費。也就是說,這部分收入應該主要被澳門居民用於在澳的購房、購車之類的消費。而購房、購車消費與土地面積密切相關,澳門土地面積狹小,土地面積不會因為政府財政開支的增加或澳門GDP的增長而得到相應的增長,受土地面積所限,澳門居民在澳的購房、購車之類的消費增長勢必會提升澳門的房價和澳門的交通擁堵狀況,導致房價高企和交通擁堵這兩大民生問題進一步加劇,從而提升澳門民眾的不滿情緒,制約澳門居民的生活品質。
還有就是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容易助長澳門企業的依賴心理。經濟增長從本質上來講,需要企業積極瞭解市場需求,根據市場需求來生產或調整相應產品,為顧客提供滿意服務來實現企業自身的經濟效益並推動社會的經濟增長。而目前澳門企業總體來看在“積極瞭解市場需求,根據市場需求來生產或調整相應產品”方面做得是不夠的,一些澳門企業不重視市場調查,不重視科技創新,不重視通過滿足顧客需求來提升自身競爭力,而是一遇到產品滯銷就只會向特區政府訴苦,要求特區政府提供幫助。特區政府通過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投資項目購買澳門企業的產品或勞務雖然能為澳門企業提供一些生意,但這種情況“治標不治本”,從長期來看對提升澳門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有弊無利。
所以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從澳門的實際情況上來看,澳門都不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
․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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