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應《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已於2020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同時,勞工局將於2021年1月1日開始負責審批計劃生效後補貼的申請及發放工作,故符合現行規定的殘疾僱員,可於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向勞工局申領前一季度的收入補貼。
為讓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有關法規的實施及具體操作情況,勞工局已於11月及12月分別為本澳復康機構及會員、商會、企業僱主及社會公眾舉辦了4場《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介紹會。會上勞工局透過範例解說及即場答問環節,簡明地講解有關制定法規的目的、申請條件、補貼金額的計算及發放,以及相關申請手續等內容。參與者普遍關注相關法律的程序及申請流程,並就補貼金額的計算方式、申請和遞交手續及申請資格等具體情況踴躍發表意見。
如想了解更多有關《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行政法規的資訊,可瀏覽相關網頁(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isability_income_subsidy.html )或致電28700277及66329329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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