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區人大代表施家倫在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中提交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港澳特區開展國家安全教育系統化工作的建議》中指出:根據黨的二十大報告、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及《“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的相關要求和論述,港澳特區在國家安全領域取得歷史性成效,並已進入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
他指出,首先在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與執行機制,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修改完善澳門國安法,並依法開展執法和司法工作。第二是確保政權安全與落實愛國者治港,包含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確保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澳門“愛國者治澳”根基穩固。第三是形成社會共識與護航經濟發展,包含有序推進國家安全宣傳教育,香港經濟數據回升,營商環境信心增強。
然而,隨著工作開展的進程推進,相關工作也逐漸進入深水區,特別是國家安全教育的正確認識和開展等相關問題。當前香港國安教育面臨三大核心問題:一是歷史遺留的部分市民疏離感與認知誤區;二是教育實踐中的形式主義問題;三是從法律層面的國安教育轉向認同層面的國家安全教育要求之落實,特別是教學主體(教師)本身不能僅要求學生和公務員等受眾守法,而須進一步要求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加強鬥爭意識。澳門特區雖表現較為亮眼,但也存在一些優化空間:例如對於國安教育的本質認識;國安教育師資隊伍的整合與教學質量提升;特區國情教育系統化的落實與權責問題。
有鑒於此,他提出如下深化港澳特區國家安全教育之建議:
一、國家安全教育的觀念厘清
1、思維面:應以“第一性原理”理解國家安全教育,本質是“國情教育”,動員需要顧及普及率。從澳門特區調研結果顯示,政府部門、學校和社團在回饋國家安全成效的指標,多數以我們辦了幾場活動或培訓、參與了多少人等舉辦者角度作評估,這違反第一性原理,對客觀評估工作成效不利。國家安全教育本質是國情教育,也就是透過知識的傳遞,提升愛國情感和形塑報國行為。國家安全教育作為國情教育,成效好壞是根據國家安全知識是否被受教育者準確且全面理解、愛國情感和國安意識有無提升,以及是否有助形塑行為以符合國家利益。因此,整個特區的國家安全教育下一步的優化,應該是從“第一性原理”的概念,最源頭讓各行為者認識國家安全教育無論是教學還是推廣,都應本著國情教育的基礎。
2、技術面:應以“系統性思維”設計國安教育系統,關鍵是“評估、反饋和再投入” 。系統性思維的關鍵是在於成效能否被有效評估,並有機制反饋成效和監督各行為者,讓各方能夠有效、即時的修正自身行為並再投入整個國家安全教育體系循環中,最終處於一個正向循環的狀態。例如學生學錯了要馬上知道哪裡錯、教師哪部分教不好下一班要馬上調整、學校哪位老師教不好學校要知道並處理、特區政府知道哪間學校成效不彰並積極介入協助或糾正、中央政府要知道各地方國家安全教育的成效。目前各地方的國家安全教育成效評估都僅是指令下達的部分,例如政府有立法、學校有排課、教師有授課、學生有上課,但學生學得好不好不知道,老師教的全不全面不知道、學校對每一班上課教學情況如何不知道、政府對各校開展情況不知道,這都是因為僅有下達指令,而無建構評估、反饋和再投入機制有關。目前澳門教育系統已逐漸有一定的系統性思維,並逐步建構系統(特別是中小學教師培訓),但公職人員培訓和社團推廣則尚未建構。
二、國家安全教育的系統設計
1、以“兩法課程”為載體,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內容,符合成本效益。以澳門特區為例,憲法與基本法(兩法)在澳門特區早於2015年和2018年分別在中小學和高校設置為必修課程,以既有科目開展國家安全教育的成本較低,且根據比對憲法與基本法教育與國家安全教材的內容,憲法基本法課程課可以涵蓋六成的國家安全教育內容,僅需在兩法課程外,加大總體國家安全觀相關內容。且國家安全教育還沒有專業師資,過去讓刑法學者上,但刑法是嚇阻概念,是消極的國家安全教育內容,起不到積極、主動維護國家安全的作用,且當中多數對國際政治和政治學知識不夠全面,但如果是社科專業的學者特別是以量化研究學者,較容易陷入西方學術界語境。憲法基本法學者最合適,第一,政治態度多數可靠,第二是憲法基本法內容和國安教育重迭性,第三是在澳門已經有一定基礎,只要稍加對憲法基本法課程進行調正,即可上手,會比另外又開一門課教國家安全更符合成本效益。
2、依託特區憲法與基本法研究中心為樞紐,以教案為工具、培訓為依託,建構國安教育系統。以澳門特區為例,依託澳門大學憲法與基本法研究中心(兩法中心)為樞紐開展國家安全教育,主要是因為師資是國安教育最重要的資源,且教師除了在第一線最瞭解情況,中心也具備教材準備、問卷設計、數據分析和報告撰寫等集所有功能於一身,故最適宜做為樞紐。以“澳門大學憲法與基本法系統化教學方案”為依託。即透過“知識點”(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銜接特區中小學、高校和公務人員和市民的國家安全教育的教學培訓與成效評估,並透過中心特殊位置,收集數據和反饋成效評估予各行為者,讓各行為者可以根據反饋調整行為,再投入到國情教育的決策、執行和學習中,讓特區國家安全教育可以進入正向循環。以培訓為依託是指透過定期規劃由中心派出教學人員幫公務人員、中小學教師、社團開課,中心教師就能直接以上課作業的形式,要求所有人要完成課前問卷、課後問卷和統一考試,如此即可有效收集數據。過去七年的實踐,測試結果具可行性。
3、公職人員培訓依託行政公職局、中小學教師培訓依託教青局、有席次社團培訓與中心對接、全澳市民評估每年以國安展為依託。以澳門特區為例,行政公職局主責公務人員的開展,這需要有關部門牽頭中心對接行政公職局,並由中心在開課前先向行政公職局部門領導說明課程安排,讓雙方瞭解課程規劃,並進一步瞭解彼此需求或磨合。教青局主責中小學教師培訓。目前教青局已經和中心有開展相關對接工作。至於社團主責一般市民的培訓或宣傳,建議首先針對直選議席有席次的社團與中心對接國安教育的培訓或推廣。最後是每一年的國安展需要設置觀展後滿意度調查環節,藉由每一年的國安展觀展後數據,瞭解整體成效、各社團動員情況、不同群體(職業、年齡、性別、教育)對觀展的滿意度和意見等。
三、提升特區國家安全教育成效的步驟
由於系統化建構步驟龐雜,具體細節多,建議由港澳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並指導支持已經有特區開展相關工作經驗的澳門大學憲法與基本法研究中心開展系統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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