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二十七日新濠博亞娛樂集團高層管理人員在新濠影滙開幕新聞發佈會上透露,新濠博亞在本澳發展的一些非博彩項目是不賺錢的,《水舞間》、“蝙蝠俠夜神飛馳”等非博彩項目“永遠無法回本”,需要賭場的“幫補”,若無賭場根本無法支持非博彩項目。
對新濠博亞娛樂集團高層管理人員對“非博彩項目”的這一觀點,澳門會展經濟報上周有評論文章認為這種觀點是一種錯誤的認識。該評論認為“非博彩項目”存在和發展對本澳的意義:一是要能夠降低博彩業總收益在本澳本地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例,二是要能為本澳帶來新的收入來源;本澳之所以需要在財務上能夠獨立於博彩業、本身能夠實現盈利的非博彩項目,是因為首先本澳博彩業總收益不宜總是快速增長;其次,本澳經濟長期依靠博彩業“一業獨大”,也是一種高風險狀態,一旦博彩業收益下降,本澳整體經濟就會陷入窘境;本澳有一些非博彩項目必須掙錢,在財務上能夠“獨立自主”,不需要博彩業提供幫襯。由那些能夠掙錢,在財務上實現了“獨立自主”的非博彩項目所表現出的“多元化”,才是本澳想要而且應該要實現的“多元化”。
應該說該評論文章的觀點基本是正確的。確實,本澳的“非博彩項目”如果長期不賺錢,長期需要賭場“幫補”,那樣不僅不能改變甚至還會加劇本澳經濟“一業獨大”的高風險狀態,而且也會增加本澳博彩業的負擔,很可能會反過來危害到澳門博彩業自身的發展。
但該評論可能也還存在著一些缺陷,有些觀點可能也會對澳門社會產生一些誤導,而且似乎也未能充分地指出“非博彩項目不賺錢”的危害。例如該評論認為“某些非博彩項目可能主要是起著招徠品的作用,他們本身可以長期不掙錢,‘永遠無法回本’,它們的作用就是為澳門招徠遊客,通過遊客在澳的餐飲、住宿、購物、娛樂等來為澳門帶來利益”,該文的這種觀點就可能會給澳門社會帶來一些誤導,也是未能充分認識到“非博彩項目不賺錢”的危害的表現。
如果如該文所說,本澳某些非博彩項目“可以長期不掙錢,‘永遠無法回本’,它們的作用就是為澳門招徠遊客,通過遊客在澳的餐飲、住宿、購物、娛樂等來為澳門帶來利益”,這看起來像是博彩企業的一種行銷策略,通過犧牲在非博彩項目上的利益而獲取博彩項目上的利益,似乎無可非議。但這種做法很可能會使本澳其它的一些非博彩項目也無法賺錢,本澳的非博彩產業就很難能夠發展起來。
這與旅遊業中的“零團費”、“負團費”等現象是一個道理。某些旅行社接待旅客實行“零團費”或“負團費”,讓旅客不支付或少支付旅遊過程中的交通、住宿、餐飲、導遊服務等方面的費用,旅行社主要是通過旅客的購物消費上的提成來獲取自己的利益。如果未出現“強迫購物”現象,這種“零團費”、“負團費”似乎也無可非議,屬於旅行社的一種行銷策略。但其實即使未出現“強迫購物”現象,旅行社的“零團費”或“負團費”行為也是有害的,因為那樣會讓其他旅行社的正常經營活動受到負面影響,其他旅行社很可能無法再因自己對顧客所提供的交通、住宿、餐飲、導遊等方面的服務而獲得較為合理的利潤,它們很可能也會被迫採用“零團費”或“負團費”的經營方式,那樣最後就會形成旅行社之間的“惡性競爭”,使整個旅遊業的發展受到負面影響。
特區政府呼籲在澳博彩企業要“多元化發展”,是要在澳博企發展出自身能夠賺錢、財務上能夠實現“獨立自主”的“非博彩項目”,而不是要博彩企業“掛多元頭,賣博彩肉”。而如果有博企“掛多元頭,賣博彩肉”,就很可能會使其它博企的“非博彩項目”更加難以盈利,其它博企要麼不推出自己的“非博彩項目”,要麼就是即使推出了“非博彩項目”也會被迫走上“掛多元頭,賣博彩肉”之路,那樣本澳真正的“多元化發展”就會愈加艱難。對這一點,特區政府和澳門社會應該要有清醒的認識,也要儘快對那些“非博彩項目不賺錢”的現象制定並實施出相應的解決之策。
‧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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