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審計署發佈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的外判服務》,認為特區政府自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進行了1514個顧問、研究、民意調查,或性質與上述相類似的外判服務項目,投入了超過14億澳門元的開支,這些外判服務項目存在著“申請豁免公開招標偏離了‘免除’機制的設置原意”、“長期向一間公司取得服務”、“在權限不足的情況下對項目作出了開支判給”、“對法律規範的理解有偏差,從帶來自己工作方便角度闡釋法律;或者以習非成是的方式,濫用特殊做法,迴避正常程式,並將之視為本地區的一般做法”、“對涉及採購決策的過程不作任何書面紀錄,有迴避監督之嫌,亦不是負責任的工作方式”、“以時間緊急或公然以避開某些程式為由,令一些涉及公眾利益及澳門長遠發展的項目在未具充足時間供作詳細、充分的考慮及科學決策下推行,除影響特區政府的執行力之餘,亦造成公帑浪費”。
該審計報告的公佈引起社會強烈反應,坊間對政府外判服務項目多有質疑和批評。有人批評一些政府部門不依法行政,甚至有違法行政的情況;還有人質疑這些外判的學術性服務項目究竟有何實際意義?對澳門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發揮了什麼作用?坊間的這些質疑和批評對特區政府的形象造成了負面影響,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在立法會裏也表示,今後會嚴格執行公共合同中的罰則,樹立責任意識,加強內部教育和培訓,檢討相關制度,預防同類事件再度發生。
雖然那些外判學術性服務項目很可能存在著不當之處,但澳門社會應該也不能“因噎廢食”,以澳門的實際情況而看,依託境外的學術力量進行一些學術性服務項目的外判應該也是必要的。但對於外判的學術性服務項目所得到的研究成果,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應該重視並加以參考或應用,這樣才能讓政府投入的開支“物有所值”,也才能減輕坊間對政府學術性服務項目外判的質疑。
例如對於澳門的經濟發展和“產業適度多元”,以“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的獲獎情況來看,可能就有一些獲獎成果能夠對澳門的經濟發展和“產業適度多元”提供指導或參考。“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從2004年至今已舉辦四屆,經過專家委員會的嚴格評選,獲獎作品都應該是一些具有真知灼見的學術成果,而在第一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中獲得“著作類”二等獎的《提升澳門中小企業競爭力研究》、《共享的價值──澳門外向型經濟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三等獎的《CEPA:澳門在大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中的機遇與角色》、《共享的價值──澳門外向型經濟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獲得“論文類”一等獎的“澳門經濟增長的總需求分析(一九八二至一九九七)”,三等獎的“澳門如何打造核心競爭力”、“依靠科技振興澳門經濟的策略思考”、“澳門經濟定位與粵澳經濟合作發展新階段”,在第二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著作類”一等獎的《賭權開放的制度反思》,二等獎的《港澳珠三角區域經濟整合與制度創新》、《澳門與珠三角地區經濟一體化策略研究》,三等獎的《澳門零售業發展戰略研究》,獲得“論文類”二等獎的“澳門博彩產業的可持續性發展研究”,三等獎的“澳門博彩業產業集群及其影響因素初探”,在第三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著作類”二等獎的《澳門產業結構適度多元化研究》、《澳門人力資源開發研究》,三等獎的《澳門博彩產業競爭力研究》,獲得“論文類”三等獎的“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前景與規劃”,在第四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著作類”一等獎的《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報告(2012):澳門產業發展與創新》,三等獎的《一國兩制下澳門產業結構優化》等,都應該能夠對解決澳門的“博彩業一業獨大”、推進澳門的經濟發展和“產業適度多元”提參考和幫助。
“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中的獲獎成果,有些就是一些政府部門所進行的外判學術性服務項目的研究成果。如果政府部門能夠重視並參考或應用這些學術成果,則不僅能減少坊間對政府部門外判學術性服務項目的質疑,也能更好地推動澳門的發展和進步。
‧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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